上个月某日王女士在某酒店与亲朋好友聚餐,王女士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了一跤,虽然人无大碍,但是手上一款价值十余万元的和田玉手镯却摔碎了。王女士与酒店的负责人关于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,最后王女士将酒店告上法庭,王女士要求酒店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十五万元。
据了解当天是王女士的生日,她约了一些要好的朋友在这家酒店聚餐,席间王女士喝了些酒。当王女士和一朋友一起上洗手间时不料摔倒在地上,王女士被朋友扶起来后人无大碍,但是王女士戴的手镯却摔碎了,这手镯是王女士的爱人刚送给她的。王女士看着自己心爱的手镯被摔碎了,就找酒店人员理论并提出赔偿要求,王女士提出就是因为酒店洗手间地滑才导致自己摔跤的。
经过法院审理,觉得双方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,法院还委托当地的玉石鉴定机构对王女士的手镯进行了检测,经过检测王女士的手镯价值在8万左右,现在市场价是14万元,最后判定酒店应承担百分之二十的损失,赔付王女士两万八千元。
